一座蓄水池引发的官司
本报靖西讯
因为一座蓄水池,使得原本和谐相处的邻里变成如今的陌路冤家。
韦某志一家与杨某一家同住在靖西县龙临镇百鲁村下屯,两家毗邻而居几十年,一直相安无事。然而2011年8月5日的一次意外事故,使原本友好的两家变成了如今的冤家。
2011年8月5日,韦某志夫妇像往常一样做着自家的农活,午饭时间到了却不见6岁儿子的踪影。随即韦某志夫妇召集多人寻找,找遍了整个村庄,最终在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距离家门口50米外的杨某家蓄水池里,找到了早已没有生命迹象的儿子。一时间,韦某志一家怎么也接受不了早上还活蹦乱跳的儿子就这样没了的事实。冷静下来后,韦某志夫妇认为蓄水池的主人杨某管理不当,才导致自己儿子溺水身亡,杨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事后,经过村委、政府、司法出面调解,双方都无法达成协议,因此韦某志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杨某夫妇赔偿其儿子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种费用共计73456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吴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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