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车辆被刮漫天要价“有理”夫妇敲诈领刑

百色早报 2012-08-24 05:54 大字

 

本报靖西讯

 

 

近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车辆刮碰漫天要价,最终转变成犯敲诈勒索罪的案件,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阳世英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凌兰花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阳世英、凌兰花夫妇是靖西县新甲乡农民,夫妻俩勤于劳作、致力于发家致富,还买了一辆面包车跑生意,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今年3月5日下午,阳世英将面包车停放在广西信发铝电公司南门菜市场附近,18时许,外地司机刘某驾驶的重型挂车在倒车时,由于对路况不熟悉,不小心撞到了阳世英的面包车后门,致使面包车轻微受损。见到自己的爱车被撞,阳世英夫妻顿时火冒三丈,要求刘某赔偿车辆损失,刘某同意赔偿,但要求按实际损坏赔偿,阳世英夫妇不同意,随即打电话召集多名亲朋好友前来助阵,要刘某支付10000元作为赔偿金。为了平息事端,有人打电话报了警,交警前来处理事故并当场进行调解,刘某愿意赔偿阳世英车辆损失3000元,但阳世英得理不饶人,坚持要对方赔10000元或者赔辆新车。同时,他的亲友将刘某及其车辆围住,并扬言如不给钱要么不可离开靖西,要么将砸坏其车子。刘某由于害怕,躲到了车上,到晚上9时许,阳世英等人想把刘某拉下车来,刘某无奈之下,拨打110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又进行调解,刘某愿意赔偿4500元,但阳世英仍然不同意。到晚上11时许,刘某迫不得已赔了阳世英10000元钱才得以将车开走。后经鉴定,阳世英面包车被撞损毁处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760元。案发后阳世英、凌兰花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阳世英、凌兰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为924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案发后被告人全部退还赃款,综合本案的情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周建坤周启强

新闻推荐

台湾游客钟情壮乡美景

近日,台湾旅游团60多人来到广西边陲壮乡靖西县旧州街参观游览,当地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秀丽的田园风光,让广大游客陶醉不已,流连忘返。图为台湾游客在旧州街游览时对当地绣品非常...

靖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