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抢得13元 逃亡11载

百色早报 2014-08-26 00:11 大字

 

本报德保讯

 

 

德保一女子两次伙同他人抢劫,第一次抢得5元,第二次抢得8元及一块手表,后该女子畏罪潜逃11年,最终在家人劝说下自首。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抢劫案,判处覃某岚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02年6月3日晚,覃某岚与黄某某、陆某某(二人已判刑)商量一起到德保县城抢劫。当晚11时许,3人行至某公园路段时,发现岑某某、廖某某在该路段散步,黄某某、陆某某上前拦住岑某某,覃某岚拦住廖某某。黄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抵住岑某某的腰部,陆某某动手搜岑某某身上得人民币5元,覃某岚搜廖某某身上未得财物。3人逃离现场后,黄某某将抢得的5元钱交给覃某岚,覃某岚将2元作为车费后分给黄某某、陆某某各1元。

2002年6月4日凌晨零时许,覃某岚与黄某某、韦某某(二人已判刑)经商量后窜到某公园内,持刀对正在谈恋爱的农某某、王某某进行抢劫。覃某岚抢走王某某身上的一块手表;黄某某、韦某某抢走农某某身上的8元钱和驾驶证、电话簿、电话卡等财物,并将农某某颈部割伤。三人逃离现场后,韦某某将抢得的8元钱交给覃某岚,覃某岚将2元作为车费后分给黄某某、韦某某各2元。经德保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农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3年7月28日,覃某岚到德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黄中州

新闻推荐

“海鸥”肆虐发生内涝,德保18名群众深夜被困家中,6000多只鸡差点变“落汤鸡” 消防官兵及时救援帮助转移

消防官兵帮助村民转移肉鸡

 

本报讯

 

(记者

 

蔡明

 

通讯员

 

韦荣生

 

文/图) ...

德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保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