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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闺蜜关系暧昧 妻子三诉离婚终实现

百色早报 2013-07-23 04:52 大字

 

本报德保讯  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不想丈夫与闺蜜有了交往,并且关系暧昧,妻子忍无可忍,连续三次诉离婚。7月18日,经德保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陈熙怡与被告黄正东自愿离婚,陈熙怡自愿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黄正东给予陈熙怡80000元补偿费。

黄正东与陈熙怡于2007年初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认识,当时黄正东是伴郎,陈熙怡是伴娘,在新郎新娘的热情撮合下,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于2008年6月登记结婚。结婚后的两年,夫妻二人感情很好,陈熙怡很信任黄正东,经常把自己的好朋友甚至闺蜜介绍给黄正东认识。

2010年年底时,陈熙怡的一位朋友悄悄告诉陈熙怡,说看到黄正东和陈熙怡的闺蜜小兰牵着手散步,看起来很亲密。听到朋友这么一说,陈熙怡很愤怒但也很疑惑,平时老实巴交,和她的闺蜜说话都会害羞的丈夫怎么会和闺蜜小兰在一起散步呢?是不是朋友看错了?将信将疑的陈熙怡回家后责问丈夫,丈夫矢口否认,称自己当晚和同事在喝酒,一定是别人看错了,还笑陈熙怡想多了。丈夫说话时,陈熙怡发现他眼神飘忽不定,于是开始注意丈夫与闺蜜小兰的来往。两个多月后,陈熙怡登陆了黄正东的QQ,虽然丈夫在“最近联系人”里把小兰给删除了,但是在消息管理器中陈熙怡还是看到了丈夫与小兰暧昧的聊天记录。看后陈熙怡怒火中烧,等丈夫回家后与之大吵了一架,丈夫没有觉得一丝愧疚,反而责骂陈熙怡偷窥他的个人隐私。

陈熙怡一怒之下,于2011年4月22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黄正东不同意,并把QQ里的聊天记录全部删除,陈熙怡因没有证据而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妻子起诉离婚之后,黄正东有些收敛,但没过多久,陈熙怡还是发现丈夫与小兰有联系,并且愈演愈烈,陈熙怡遂于2012年5月29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再次以没有证据为由判决不准离婚。此后,黄正东开始经常夜不归宿,还会当着陈熙怡的面给小兰打电话,聊天内容不堪入耳,陈熙怡觉得这样的婚姻已经走到尽头,遂于2013年5月14日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官努力将两人调解和好,但两人终因意见分歧较大而调和失败,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黄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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