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还酒驾 重罚

安庆晚报 2018-06-30 11:31 大字

6月15日,岳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按期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周某合并罚款2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记27分。

当日下午5时,该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安庆市大别山科技学校附近执勤。一名驾驶人骑摩托车来到警方设置的警戒线旁边,试图进到警戒线以内,现场民警立即将其拦停,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检查得知,该驾驶人周某是铜陵市枞阳县人,持C1证,其驾驶的摩托车未按期检验,当日中午在岳西县城与朋友聚会喝了酒,下午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罚款300元、12分,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暂扣驾证6个月、记12分,对其车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检验罚款200元、记3分,合并以上处罚。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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