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无证砍伐的树也犯法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1-08 10:36 大字

■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很多人都知道,无证砍伐树木犯法,但他们不知道,收购明知是无证砍伐的树也犯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2018年12月28日,望江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件。四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3000元不等。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查某结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仍将自己种植的意杨树交由韩某峰采伐。经望江县林业局鉴定,被采伐的林木蓄积量为139.7887立方米,数量巨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查某结刑事责任。

汪某春、刘某平在得知查某结有林木要出售后,为牟取介绍费,找到经营木材生意的韩某峰。在明知查某结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韩某峰购买了查某结种植的林木。刘某平、汪某春二人为促成该桩买卖,积极为韩某峰提供帮助,在韩某峰示意下参与并组织工人实施采伐。期间,经韩某峰授意,刘某平、汪某春又帮助韩某峰收购了该林地上不属于查某结所有的另外19棵林木。

事后,韩某峰支付刘某平、汪某春二人介绍费5000元,砍伐林木工人工资、伙食费等开支由韩某峰支付。经望江县林业局鉴定,韩某峰、刘某平、汪某春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总蓄积量为145.4222立方米,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公诉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四名被告人在其滥伐、收购林木所在区域补种1714株意杨树苗 (3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补种苗木必须符合林木一级苗标准),并赔偿因其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折合人民币24846.77元及因本案委托评估支出费用 5000元,共计人民币29846.77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就附带民事部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四名被告人于12月26日交付了共计人民币29846.77元的款项,并承诺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1714株意杨树苗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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