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索高利贷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被批捕
本报讯(陈伟洲 徐记生 周国庆)为从借款人那里要回高利贷,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进行威胁、恐吓、殴打。5月17日,望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吴满节、吴进生批准逮捕。
聂某甲因窑厂经营需要,曾先后四次从吴满节处借款共计160万元,因利息太高,迟迟未能按要求还清欠款。
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吴满节伙同吴进生将聂某甲的车辆拦住,强行将其带至家中地下室内,并安排吴进生等人对聂某甲实施殴打,迫使聂某甲重新签订一张580万元的欠条。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吴某某和聂某乙的身上。2014年,吴满节安排吴进生等人将与其有高利贷债务纠纷的吴某某强行带至一处住所进行看管,逼迫吴某某联系家人将钱还清,否则不准其离开。2015年10月份,吴满节为追讨聂某乙的10万元高利贷欠款,安排吴进生等人将聂某乙控制在一处住所内,限制人身自由达3天,直到聂某乙的家人变卖自家房屋还清欠款,才使聂某乙重获自由。
该案属涉恶案件,也是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望江县检察院快速反应,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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