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者也不可丢掉“同理心”

新安晚报 2020-11-18 08:08 大字

在此事件中,双方都感到“委屈”,都觉得自己“有理”。对于孩子妈妈来说,孩子临危获救需要感谢,但未经处理的视频放到网上,这是件让人膈应的事;凌先生挺身而出救了这个孩子,因视频却受到了被起诉的“威胁”,因而表示“寒心”。

其实,作为救人者和被救者,双方真的不该为这个视频,“针尖对麦芒”,闹到要上法庭见分晓的地步。

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丹尼尔·戈尔曼在《情感智商》一书中提出“情绪智力”理论。他认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随时随地认识理解并妥善管理好自己与他人的情绪。关怀他人、满足他人的需求,需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去感受对方的情绪,为对方着想,即要有同理心。孩子妈妈和凌先生对于彼此的行为和要求,都应有必要的“同理心”,而不是只管站在维护公益或者保护孩子的“道德高地”上,将对方的行为“上纲上线”。

在距离马鞍山不远的桐城市,至今流传着“六尺巷”的故事。说的是清朝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为劝解家人退让三尺宅基,挥笔写了一封信,并附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信后,主动让出三尺宅基地。邻居见了,也主动相让,最后这里成了六尺巷。

事实上,理想的社会关系,并不是非黑即白,更不是遇到矛盾纠纷非要坚持己见、分个输赢,而是存在弹性空间,包括彼此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从这个角度看,男童妈妈应怀着感恩之心,真诚地与凌先生协商;而凌先生也应尊重男童妈妈的意见,或者删除视频,或者在视频中打码,“让他三尺又何妨”?

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磕磕碰碰。在磕碰之后,是互相理解、互相体谅,还是习惯性地咄咄逼人,分毫必争,得理不饶人,这就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相信无论是爱子心切的男童妈妈,还是热心公益的凌先生都是善良的人。但愿他们能多些同理心,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到退一步海阔天空,使这起“家长要求救娃者删视频”事件化干戈为玉帛,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杨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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