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偿引纠纷 五次调解化干戈

安庆晚报 2019-05-21 10:18 大字

本报讯(黄永武张培农)5月13日,桐城市民鲍某和齐某在桐城市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人员江文娟的五次真情调解下,终于达成赔偿协议,省去双方当事人烦心争吵之忧和诉讼劳苦之累,圆满解决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今年4月份,鲍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与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齐某肝挫伤,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调查认定鲍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齐某因事故受伤在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3000余元,还造成误工费、陪护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工资收入均不高,仅能维持日常开支,经过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赔偿问题一时陷入僵局。

双方当事人约定到交警大队事故调解室进行调解。头两次调解,由于双方所谈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尽管调解员耐心做思想工作,但无法进一步进行协商,都不欢而散。

双方第三次请求调解,这让调解员感到双方还是想把这事协商好的,于是决定采用迂回手段,先和双方拉起了家常,深入了解双方生活条件、家庭状况等,然后建议鲍某回家争取子女的支持,必要时将自己的子女带过来参与协助调解。次日,鲍某带着家人来到调解室,请求调解员再次给予调解。经调解员详细解说了赔偿要求及法律规定等,鲍某一家当场表态回家发动亲友力量,举全家之力进行赔偿。

5月13日上午,双方第五次来到调解室。调解员抓住时机,对双方进行细致梳理和认真剖析,认为双方能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最好,既能最大化保障双方利益,又能免去因诉讼给双方造成更多的诉累。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鲍某一次性赔偿齐某人民币32000元整,同时,齐某收到上述补偿款后,也对鲍某的家庭经济条件表示同情,承诺今后的复诊等费用自理,并且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在调解员的五次协调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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