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 一男子伪造公函破坏同事生意获刑

皖江晚报 2019-02-27 10:18 大字

本报消息 记者任祥斌 通讯员严娅 鲍黎蕾报道 因工作中与同事产生矛盾,心生邪念伪造假公司印章和公司函,妄想将同事的生意破坏,没想到自己害人不成反被判了刑。25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生产经营罪进行宣判。

孙某是安徽一家印务公司的业务员。2017年7月,因生意上的竞争与公司及其他业务员之间产生矛盾。为报复同事,孙某动起了“歪脑筋”,制作了一份同事被公司停止业务往来的邮件,并用PS软件伪造了公司的电子公章,将盖好公章的邮件公函发送至与同事有业务往来的河北某公司和北京某公司。屡试不爽,孙某后又以同样的方式伪造诋毁其他同事的邮件,并将公司的内部资料作为附件,分别发送到全国各地与之有业务往来的各家公司。

桐城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某为泄私愤,通过伪造公司印章、发送虚构事实的邮件及泄露公司内部资料的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孙某归案后主动认罪,依法从轻处理,遂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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