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违法不悔改 再次酒驾被处罚
本报讯(姚笃留 陈艳 卢向波)2014年7月,吴某因饮酒驾驶被桐城交警处罚过;2016年9月,吴某又因无证驾驶被桐城交警拘留过。按理,吴某应该汲取深刻教训,没想到吴某不思悔改。2018年9月13日,又因醉酒驾驶被桐城交警查获。9月18日,吴某被取保候审。
9月13日20时许,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桐潜路2公里处设固定点严查酒驾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摇摇晃晃驶来,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发现吴某有异样,民警对其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02mg/100ml,属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吴某带往桐城市人民医院对其采集了两份静脉血液送往安徽百友司法鉴定所待检。
9月17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安徽百友司法鉴定所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吴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05.11 mg/100ml,属醉酒驾驶。9月18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传唤吴某到大队接受处理,因其身体原因,桐城市公安局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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