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照也敢开车上路 酿成事故害人又害己

皖江晚报 2018-08-14 16:42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通讯员许菊红报道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若违反交通规则必然带来安全隐患。日前,桐城市范岗镇李某就因驾驶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事故,不仅导致自己和他人受伤,同时两车受损,可谓害人又害己。

7月29日18时许,桐城市范岗镇府前路与206国道交叉口处,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与一辆由西向东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与电动车驾驶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均受损。经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调查: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行经交叉路口时未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通行原则,未注意观察和提前减速慢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方某通过路口时未仔细观察后再安全通过,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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