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电动汽车酿事故
本报讯(许菊红 卢向波)如今无需耗油的、价格低廉的电动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青睐。然而,也因部分电动汽车质量不达标,无法办理保险入户等相关手续,对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悔之不及。日前,桐城市琚某某不顾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电动汽车发生事故,面临公安机关罚款又拘留的严厉处罚。
今年6月30日06时40分,桐城市公安局110指令:在金神镇老大桥附近一辆四轮电动汽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有人员受伤。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琚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比德文牌电动汽车行驶至金神镇老大桥附近,与同向骑自行车的温某某发生刮擦,造成温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勘查后认定:琚某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琚某某曾在2017年8月5日因驾驶电动汽车被处罚过,民警也已告知此类车辆的危害性,而琚某某却不以为然,不知悔改,无证驾驶电动车酿成事故。
7月24日,桐城交警依法传唤琚某某来队处理,针对琚某某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对琚某某作出处以罚款1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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