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不施救 肇事逃逸受严处

安庆晚报 2018-05-26 10:02 大字

5月17日,桐城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检验且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合并罚款52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

3月12日18时45分,王某驾驶皖HXX874小型轿车沿烟汕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180公里700米处,刮碰到同向右前方骑上海永久牌二轮自行车的程某,造成程某倒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王某没有救助伤者,而是驾车逃离。

桐城交警大队四中队接警后,组织精干警力连夜展开侦查,经过三个小时的连夜奋战,终于抓获了违法嫌疑人王某并起获了肇事车辆。归案后,王某对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逾期未检验且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超速行驶。为查明王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大队委托法医对伤者程某伤情进行鉴定。近日收到鉴定证明显示程某轻伤,王某的违法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照相关法规,该大队遂对王某作出以上严厉处罚。姚笃留 吴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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