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也是酒 驾车实不该

安庆晚报 2018-05-12 11:03 大字

因为身体疼痛,男子汪某喝了药酒止疼。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结果半路遇见了交警。

5月2日下午,桐城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双港至香铺战备路3.5公里处设点稽查交通违法行为。15时58分,民警例行对汪某驾驶的皖H1XX26普通摩托车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散发淡淡的酒味,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至大队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汪某一脸茫然,认为自己身体痛疼,喝药酒是为镇痛治病,药酒是药非酒,下午一点多喝了药酒,自认为药酒不是酒才驾驶摩托车上路。民警告诉汪某,药酒用酒浸泡制成的,其实也是酒。

根据相关法规,该大队依法对汪某罚款1500元、驾驶暂扣6个月、记12分。经民警批评教育后,汪某对处理结果心服口服。

交警在此提醒,喝药酒虽为预防病痛、保健身体,但药酒也是酒,饮用后不能驾驶驾驶机动车,切莫心存侥幸。 姚笃留 吴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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