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天灾,不能“一头热,一头冷”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1-22 11:48 大字

当自然灾害来临,毫无疑问,政府有责任带领群众抗击天灾,尽快帮助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同时,农民自身也应积极想法设法,进行生产自救,不能自己不出力,只消极等待政府救援。

近日,太湖县有农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当地一农业专业合作社拖欠农民30多亩土地的流转费,他们多次向镇政府反映,问题也没解决。接到反映后,记者立即联系了该专业合作社领导,该领导表示,流转费没付是事实,但没付是有依据的。因为这块土地2015年7月被大水冲毁了,地上全是沙子和石头,无法耕种,流转协议上约定得很清楚,如果土地不能平整到位,影响耕种,他可以不付流转费。现在政府出资平整后的土地沙子和小石头较多,农民不愿耕种。

对于这些事实,反映问题的和被反映的,基本都不否认。但双方找到了一个共同点,政府的土地恢复工程为什么不合格,土地为什么不能耕种?

对此,该镇镇长非常无奈,他告诉记者,该镇财政困难,当年水毁田地之后,镇政府、县国土局找专家测算过,如果恢复成良田,每亩可能需要一两万元,镇里实在拿不出,恢复到基本能种,每亩需要三四千元,最终,镇里勒紧裤腰带挤出了几十万元,把土地恢复到了基本能种的程度。

无论是流转方还是农民,在恢复过程及恢复后,都没有出工出力出钱,好像抗击天灾就是政府的事,跟他们无关。内行人都知道,土地在耕种过程中,腐烂的秸秆、施放的农家肥等都会慢慢地改良土质,地越耕越熟。在恢复土地过程中,政府已经出了大头,农民也该尽一份力,每年都应该耕种、管理、维护。

几年前,记者在某镇抗洪一线采访时,一位镇领导说,当地河流较多,夏季防汛季节,干部们连天带夜在河提上巡查,村民却很少上堤,有时发现险情,需要加派人手,村干去村里喊人帮忙,有些村民还不愿意。

此外,皖南一镇长在和记者交流这个话题时表示,有一次,镇里有山场发生火灾,镇村干部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在路上遇到几个村民,村民一面告诉干部火灾在什么位置,催促干部快点行动,一面没事人似的回家了,让干部们心里很不是滋味。

几位镇干部表示,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政府出力出钱责无旁贷,但农民也不应袖手旁观,应积极进行自救,双方形成合力,才能战胜天灾,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这是政府和农民共同的义务,不能“一头热,一头冷”。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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