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助力太湖“绿色”发展

太湖周刊 2018-05-18 10:22 大字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公共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绿色税收政策,有力发挥了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

据统计,2017年,全县有6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144.98万元;有70户光伏发电企业减免增值税4.0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35.87万元;扶贫村有56户光伏发电自然人减免增值税0.65万元; 19户购置新能源汽车纳税人、3786户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纳税人减免车辆购置税930.66万元。

“县国税局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企业十分关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经常派联络员上门征集行业涉税需求,为我们提供精准的‘套餐式\’服务,引导我们健全税收风险内控体系,这对于企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资源利用循环化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太湖县光华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启华这样说。

近年来,县国税局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出台的绿色税收政策,发挥好税收政策的扶持作用,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另一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服务好绿色税源企业,通过更加规范、更加便利的服务,助力企业在节能技术创新中提升自身实力,在保护环境中谋求高质量发展。(本报通讯员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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