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花亭湖综合整治执法行动
针对近来花亭湖垂钓现象“回潮”严重的局面,我县再次采取措施,重拳出击,严格依法开展花亭湖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形成震慑,扩大影响,进一步巩固前期花亭湖综合整治的有效成果,进一步保障“两区”创建的良好环境。
4月7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县委常委,副县长江河率队组织县旅游委、花管处、交运、公安、水利、水产、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组乘艇沿湖进行地毯式巡查,尤其是对垂钓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执法组先后在晋熙镇花亭湖村刘弯组、寺前镇罗溪村、天华镇李杜村沙场组、黄镇村金梦弯、小乌河、殷屋等湖边发现了县内县外不少垂钓者,甚至有的驾驶机动船在湖中钓鱼,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执法组一方面现场宣传花亭湖综合整治的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现场收缴垂钓人员所有的钓具、拖走“三无”机动船只和私自安装的钓排,对部分阻挠执法的村民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4月8日,联合执法组深入牛镇、汤泉等乡镇环库实地巡查,现场没收垂钓人员的钓鱼用具;对在花亭湖取砂作业的船只进行安全检查,对其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秩序稳定。
4月9日,我县组织联合执法单位对近期收缴的钓具、“三无”船舶进行了统一集中销毁。累计销毁收缴的汽油机机船7条、柴油机机船2条、小划船3条、废旧快艇4条、渔具200余套。
执法组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巩固县委县政府重拳整治花亭湖所取得的良好成果,扎实推行“河长制”,持之以恒地加大综合整治的力度,不松劲、不手软、不姑息、不迁就,凡是发现电鱼、偷鱼、盗鱼的行为,露头就打,依法惩处;对环库各地出现的“三无”船舶一律予以取缔。要全面开展花亭湖面源污染整治和花亭湖水上安全隐患大排查、汛前大检查,对影响花亭湖水质和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强有力的综合整治,切实加以解决,真正保护好“一湖好水”、维护好“一湖秩序”、保障好“一湖安全”,真正践行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本报记者 刘辉见习记者 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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