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身婚姻不幸迁怒到承办法官身上发短信侮辱、威胁法官 换来罚款三万元
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通讯员叶茁方碧玉报道在法院起诉过程中,一名被告将其自身婚姻不幸长期积累的怨气与不满全部发泄到承办法官身上,多次用短信对承办法官进行侮辱、威胁、谩骂。3月14日,太湖县法院对周某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处罚。
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多年不在本地且电话处在无人接听状态,承办法官遂通过短信将应诉等相关材料发送给了被告,并告知其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被告收到后,将其自身婚姻不幸长期积累的怨气与不满全部发泄到承办法官身上,在其向承办法官发送的多条短信中,充斥着侮辱、威胁、谩骂等内容。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承办法官将此种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太湖县法院依法作出对该被告处以30000元罚款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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