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黑户”35年 如今有了户口 终于成为一名有“身份”的公民
本报讯(汪康人操时茂卢向波)“吴某兰同志,你的补录户口已经太湖县公安局审批完毕,请前来我所办理身份证、户口簿”。8月15日,对于吴某兰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天,她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成为了一名有“身份”的公民,结束了35年无着落的户口问题。
公安部门“一标三实”工作开展以来,太湖县公安局北中派出所将无户口人员摸底作为工作的重点。八月初,民警在明珠村太平组吴某家进行信息采集时发现该户实有人口与户籍人口不符,吴某向民警反映,其养女吴某兰35年来一直没有户口,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吴某兰,曾用名张新兰,于1975年11月27日出生,原籍地太湖县玉珠公社张河大队凤形生产队,1982年母亲与父亲离婚,后母亲改嫁吴某为妻,吴某兰随母亲生活居住长大成人。
1994年前后,吴某兰婚嫁到北中镇罗山村,可婚后一年左右,其丈夫在外务工时意外死亡。1996年吴某兰又改嫁到宿松县趾凤乡。由于吴某兰的户口意识淡薄,她本人的户口一直未办理迁移手续,一拖就是几十年,几十年内虽经过多次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但由于吴某兰婚嫁到外县,其户口就一直无人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考虑到吴某兰的现实处境,民警决定兵分几路快速投入到其户口补录工作当中。一组民警走访吴某兰长期生活地、出生地、育年居住地、第一次婚嫁地村民及其亲属并制作调查笔录,另一组民警进行档案查询,翻阅查找并复制了当年政府管理户籍移交派出所存档的1982年“一户一表”中其生父、养父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所有材料收集齐全以后迅速办理了审批手续,由于事实清楚,材料齐全,8月10日,太湖县公安局审批通过。
至此,纠结吴某兰35年无着落的户口问题,在北中派出所民警高效办理下得以成功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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