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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 与别人生子 法院判决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样都不少

安庆晚报 2017-07-22 11:52 大字

本报讯(鲁展招记者周国庆)自己的妻子婚内出轨,已经够难过了,更难过的是,亲子鉴定后,他还发现,养了7年的女儿竟不是亲生的。丈夫气愤之余一纸诉状把妻子告上太湖县人民法院,四个字:离婚,赔钱。返还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样都不能少!

占某(化名)与房某(化名)于2009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不到半年的热恋便步入了婚姻殿堂,2011年初,房某生下了女儿贝贝(化名)。女儿的降生给这个小家庭增添了喜悦。可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占某看着贝贝的面容越来越不像自己,又联想到婚后妻子房某经常与一些异性有不正当交往,便对女儿是否自己亲生产生了怀疑。

2016年5月,占某带着女儿来到一家生物技术务咨询服务公司进行DNA检测,结论为“不支持占某为贝贝的生物学父亲”。悉心抚养了多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的,占某气愤地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房某的婚姻关系,确认占某与贝贝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贝贝归房某抚养,占某不承担抚养费;并要求房某赔偿占某各项经济损失6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审理中,房某坚决否认女儿贝贝是其与他人所生,但又不愿对亲子关系重新鉴定,故法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推定贝贝非占某亲生。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相,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受欺骗方要求返还抚育费的,可酌情返还。由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精神损害的应赔偿另一方精神抚慰金。在这起案件中,占某与房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房某与他人生育女儿的事实,欺骗了占某的感情而造成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房某的过错确实给占某在经济上和心理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法院判决,生下他人孩子的女子房某被判与丈夫占某离婚,并返还占某抚养费及其他经济损失1.7万元,赔偿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判决后,双方服判没有上诉,7月15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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