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销“外文”假药品 油漆工违法做“跨国生意”

江淮晨报 2020-10-23 05:05 大字

本报讯 10月22日,记者从安徽省药监局获悉,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未经注册医疗器械典型案件,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捣毁1处销售窝点,查获一批假冒药品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

今年5月28日,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宿松县城某小区,唐某某、邓某某涉嫌违法销售药品。该局药品稽查人员经过初步核实后,于第一时间请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当天中午1时许,药品稽查人员与公安民警联合对销售窝点发起突袭,当场查获大量有外文标识的产品。

5月30日,该局办案人员带着涉案样品,前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案情,当得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曾办过同样案件后,迅速赴滁,寻求帮助。接着,办案人员又赴芜湖,请某翻译公司对涉案样品外文标识进行翻译。初步确定涉案16件共30余批次包括肉毒素A型和韩国美兰经典利多卡因等,均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为此,该局对货值近10万元的涉案物品全部查封扣押。

经查,只有中学文化程度的涉案嫌疑人唐某、邓某,今年春节之前一直在上海做油漆工,因年初疫情期耽误,无法外出务工,唐某通过微信朋友戴安琪介绍,欲从事化妆品经营工作。唐某与邓某系妻舅关系,双方商定,唐某出资3.2万元,邓某出资8.8万元,合伙经营化妆品,利润按出资比例唐某30%、邓某70%分成。

为了购销业务方便,唐某在宿松城某小区租了一间房子,将网上购买的货物分拣包装,再通过微商经营方式邮寄销往全国各地,但未在本县销售。

8月2日,宿松县市场局就该案前期调查情况,分别向县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作了通报。相关部门肯定此案事实及证据认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8月13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经营药品的违法所得123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7万元;没收违法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违法所得5702元并处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违法所得7425元并处罚5000元;合计罚没款21.9万多元。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

通讯员 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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