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小时擒获肇事逃逸嫌犯

安徽法制报 2019-11-28 11:02 大字

□本报通讯员李政平

11月24日12时许,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历时40个小时,成功侦破五里“11·22”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驾驶人石某明被警方控制。

11月22日20时24分许,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四中队接到报警电话:在省道宿复公路五里蓝天学校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倒地受重伤,车辆逃逸。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只见一名中年男子倒在地上,头部受重伤,已昏迷,身边洒落着一些车前挡风玻璃碎片。协助120医护人员抢救完伤者,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由于案发夜晚,办案民警未能找到案发时现场目击者。

为尽快还原事故真相,办案民警连夜寻找与案件相关的蛛丝马迹。从现场洒落的玻璃碎片来看,民警初步判断肇事嫌疑车辆应该是简易的三轮车或农用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办案民警瞄准一辆从太子庙往五里方向的绿篷三轮摩托车,但因夜晚光线弱,无法看清三轮车尾部有无车辆号牌。办案民警循着监控轨迹,追查绿篷三轮摩托车。该车来到五里路口后右转弯进入了桃五公路,行驶到马塘集镇后,接着左拐进入了马塘通往桃源村的村村通公路。一路追来,东方已露出了鱼肚白。一宿未睡的办案民警因连续调看视频监控,眼里布满了血丝。

第二天,办案民警发现该车进入桃源村后,沿着河堤进入了东北新城,之后,该车沿着龙井北路进入了孚玉路。进入孚玉路后,该车突然消失,不知去向。办案民警调取了周边主要路口监控,调看监控视频长达10多个小时,该车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再现身。案件侦查陷入了僵局。

24日清晨,专案组决定分成4个小组进行走访,向小街小巷发力。功夫不负有心人。9时许,走访小组发现了该车从孚玉路走非机动车道拐入深圳湾路口的踪迹。专案组在调取该区域多个路口监控后,发现该车进入幸福里小区没有再驶出。专案组随即紧急集合,立即围绕幸福里小区进行搜寻走访,不放过一个旮旯,不放过一个地下车库。11时许,专案组民警发现某居民楼下停着一辆三轮摩托车,车身有切割车篷的痕迹。专案组民警比对视频监控里的影像,初步判定该车就是肇事嫌疑车辆,并通过该车尾部的车牌联系上了车主石某明。

正在许岭镇工地干活的石某明接到专案组民警的电话后,知道自己肇事逃逸的事败露了,随即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11时50分许,专案组民警赶到许岭派出所对石某明进行了询问,并在其租住的房屋楼顶找到了拆除的车篷和前大灯。

据石某明交代,他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伤路边行人后,当时非常害怕,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停车,迅速逃离。为了摆脱警方追踪,他没有直接从五里返回县城,而是从长铺镇的桃源村绕行,走乡间小路,躲避电子监控,转了350度,回到家中。第二天早晨,他用切割机将车篷拆除,意图毁灭证据。在家惶恐一天后,24日,他继续到许岭工地做工。

据了解,伤者董某(47岁)系河南邓州市在宿松某工地施工人员,因颅脑受重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

近年来,随着道路上交通监控、天网工程的进一步加强和公安交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水平的提高,宿松县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率达到了99%以上。

任何自作聪明的逃逸都是徒劳的,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交通肇事逃逸只会加重事故后果,百害而无一利。

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做的是:停车,抢救伤者、报警并保护现场。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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