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六地警方共通报九名“精日”分子被抓:网络不是法外空间
7月28日,多地有关抓获“精日”分子的警情通报“六连发”。当天,辽宁大连、安徽淮南、湖北武汉、湖北宜昌、安徽宿松、江苏南京等六地警方分别通报称,抓获多名“精日”分子和为“精日”群体提供服务的人员。
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叶某扬、徐某明、刘某春、廖某林等4名嫌疑人利用工作之便,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近两万条,以每条五至六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网络出售给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机构和人员,为反华“精日”群体提供服务。3月19日,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上述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公安分局7月28日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卢某在境内外网站上大肆散布“反华”、“辱华”漫画作品,持续发表煽动“反华”、“仇华”和抹黑国家形象的“精日”言论。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张某2017年9月通过网络认识卢某,卢某是在日华人。张某先后炮制“辱华”、“反华”、“仇华”系列漫画300余幅,由卢某负责在网络平台炒作,并发布违法有害贴文140余篇,严重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践踏民族尊严,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张某目前已被抓捕归案。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精日”分子戴某翼因构成寻衅滋事,被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刑事拘留。当地警方重申,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触犯国家法律的底线,对挑战国家法律、亵渎民族情怀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通报称,“精日”人员李某龙认错态度较好、主动交代其他“精日”分子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李某龙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28日通报称,已依法批准逮捕“精日”分子张某曦。经查,24岁的湖北孝感人张某曦因受境外“精日”分子蛊惑,加入“恶俗圈”,长期编造发布反动谣言,肆意辱骂和攻击其他爱国网民;冒用他人身份在境内外网站注册账号,大量发布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利用网络暴力对他人实施恐吓,煽动民族仇恨,丑化国家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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