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有力攻势。今年前10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

安徽日报 2018-11-07 09:42 大字

本报记者 李浩

聚焦重点 精准打击

今年6月,由宿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凡、付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凡、付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13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其余25人分别被判处8年零2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这个为害一方多年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彻底摧毁。

从2013年起,杨凡、付齐先后纠集张超、许修政等人长期盘踞在宿松县、湖北省黄梅县等地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成为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的一颗“毒瘤”。公安机关对杨凡、付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及时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握法律界限,确保了案件顺利办结。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表示,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安徽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定期通报、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李卫东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十大重点打击对象,坚持重点案件重点抓,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有力攻势。

今年1月至10月,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涉黑案件70件324人、涉恶案件618件1824人,批准逮捕涉黑案件84件345人、涉恶案件503件145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44件641人、涉恶442件2331人,已起诉涉黑案件23件244人、涉恶案件293件1612人。

压实责任 形成合力

2015年以来,寿县管宇等人在当地私自成立“采砂协会”,强行要求在河道采砂的船主加入,并缴纳保护费,同时禁止外地船只停泊、采砂。 “协会”安排专人巡逻看管,发现非“协会”船只和不遵守“规定”的船只,就上前阻拦甚至驱撵、砸毁,严重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今年9月,省检察院对该案予以挂牌督办。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分三批共挂牌督办22起涉黑涉恶案件,明确提出严格依法办案、适时介入侦查、加强捕诉衔接等“八项要求”。9月底,省检察院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斗争推进力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李卫东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民行、控申、案管等部门衔接配合,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办结反馈等制度,构建了一体化的办案格局。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与配合,健全提前介入机制,做到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同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案发态势,共同商讨疑难问题,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尺度不统一而影响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力度和精度。

针对跨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存在的取证难等问题,萧县检察院与接壤的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江苏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河南永城市检察院,建立了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办理协作、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共同维护鲁苏豫皖接合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依法监督 强化预防

更加注重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入研判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及定性等问题,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法律适用,严把质量关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切实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铁案”。今年1月至10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6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73人,纠正漏诉144人,要求公安机关补正解释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

扫黑除恶,扫除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纵深发展,安徽省各地检察机关注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宿州市检察院针对运管执法漏洞,就规范行业治理、打击“黑车”运营等行业隐患向运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泗县检察院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客运班车随处随意拉客载客、争抢客源、刁难恐吓乘客、辱骂殴打外地司机等问题,向交通运管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

“有‘黑’往往就有‘伞’,扫‘黑’首先要去‘伞’。 ”李卫东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既注重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发现黑恶势力,努力扩大战果,又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探索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保护伞”的串并研判、深挖彻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累计移送涉嫌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4件。 “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将成为检察机关的主攻方向。 ”李卫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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