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殴打处警民警

安庆晚报 2018-06-01 09:29 大字

本报讯(孙春旺 孙勰 卢向波)5月25日,宿松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依法将一名醉酒驾车滋事殴打处警民警的男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

5月16日15时许,隘口乡男子刘传新(化名)醉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踏板摩托车行驶至隘口街时,因家庭琐事与刘玉民(化名)发生争执。辖区隘口派出所接到刘玉民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在处置警情过程中,民警小吴发现刘传新有酒后驾车嫌疑,立即出示警官证依法传唤刘传新到公安机关接受检查,刘传新拒不接受传唤,并使用头部顶撞民警小吴面部,致使小吴鼻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小吴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传新的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深入调查,查明刘传新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其驾驶机动车时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02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发当日,民警将刘传新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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