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江淮行·为解决医患纠纷开“良方”

安徽日报 2018-05-07 09:43 大字

本报记者 李晓群

医患纠纷,既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何使医患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宿松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出“良方”。

去年4月,49岁的朱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左侧锁骨骨折。经宿松县一家医院救治,为其左侧锁骨打上钢板。朱某某在家休息期间,钢板发生断裂导致再次骨折,需重新手术。朱某某认为系钢板不合格所致,与医院发生纠纷。调解过程中,宿松县医调委组织召开医学专家咨询会,专家讨论认为,患者再次骨折的原因不清晰,无法明确划分责任,建议医院为患者治疗的同时,适当予以经济补偿。经调解,医院一次性补偿朱某某各项费用1.7万元,并将调解协议在宿松县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医患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一场纠纷就此成功化解。

记者日前在宿松县医调委采访时了解到,医患纠纷及医闹事件在宿松县一度多发,因缺少有效的化解手段,处置效果一直不理想。 2014年7月,宿松县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不断健全医患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将医患纠纷有效化解在初始阶段。截至目前,该县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72件,办结169件,调解成功169件,调解成功率100%。

宿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飞翮表示,在处置医患纠纷中,该县注重综合施策,着力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新渠道。县医调委及有关部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在依法定责定赔的基础上,适当给予困难救助;对医院虽没有明显过错,但患方确实遭受精神损害的,给予人文关怀;对患方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故意扰乱医疗秩序的,坚持“以责定赔,无责不赔”的调解原则,以依法调解定赔取代“花钱买平安”。

针对个别过错和责任难以界定的医患纠纷,由县医调委提交申请和详细咨询提纲、县卫计委牵头主持召开医学专家咨询会议,评议医患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公正权威的评判。近4年来,共召开专家咨询会议36次,提出专业调处建议34条。县医调委还从源头入手,向医疗机构提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秩序、避免医患纠纷的建议。

宿松县医调委主任朱仁宋告诉记者,近年来调解的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六个没有”,即没有一起医患纠纷调解结案后出现当事人反悔情形,没有一份调解协议因违背法律和事实导致法院不予司法确认,没有一份调解协议未执结,没有一起调结的纠纷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发生一起由医患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医患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去年,宿松县医调委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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