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捎现金给犯人 安庆一狱警收手续费获刑

新安晚报 2018-03-22 10:10 大字

讯狱警周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现金和有关物品带入监区供有关服刑人员使用,从中收取手续费若干。日前,宿松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对周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周某,从1993 年起在安庆监狱工作,2016 年12 月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逮捕。经审理查明,2009 年至2015 年间,周某在担任安庆监狱监区干警期间,违反安庆监狱关于严禁“捎买带"现金和物品进入监区给服刑人员的规定,接受数十名监狱服刑人员的亲友汇款到其本人或代持的银行账户,或者直接接受现金,数额共计100 余万元。此后,周某利用其监狱监管干警的身份,多次将现金和有关物品带入监区内供有关服刑人员使用,从中收取手续费若干,“严重破坏了监狱监管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还查明,2009 年至2014 年间,周某利用监狱干警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5 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司法机关介入之前,2015 年11 月,安庆监狱对周某予以行政撤职处分,由科员降为办事员,撤销一级警员职务。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某逾越职权为服刑人员携带违禁品谋利,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具有自首和坦白情节,案发后已退还全部赃款,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认定周某犯受贿罪的情节轻微。

日前,宿松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其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受贿所得的五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

新闻推荐

安徽一狱警滥用职权被判刑:私下捎带现金给犯人 收取手续费

安徽省安庆监狱一名干警因滥用职权,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今年54岁的被告人周庆胜,从1993年起在安庆监狱工作,2016年12月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逮捕。此案经指定管...

宿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宿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