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三次酒驾被查
本报讯(李政平记者周国庆)10月24日,宿松县一男子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宿松县公安交警查获。
该男子叫汪某华,今年40岁,宿松县五里乡黎冲村人。当晚20点30分许,汪某华酒后驾驶牌号为皖HAY***小型汽车通过城区五里东城人民医院门口时被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四中队民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查,汪某华分别于2014年6月23日和2017年3月16日在213省道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驾驶证被吊销。
目前汪某华无证酒后驾驶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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