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恶意转移财产执行法官追回28万元赔偿金
本报讯(余飞 记者 周国庆)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法院执行措施穷尽,历时三年未有结果;执行法官不离不弃,多方查证,终于突破了这起久执未结的涉民生案件。
2016年1月,潜山市原苗圃职工黄某宝驾驶摩托车与张某平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张某平六级伤残。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宝犯交通肇事罪,处以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后张某平另行起诉,法院判决黄某宝赔偿张某平各项损失共计5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宝分文未付,张某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展开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除承包种植的几亩苗木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对苗圃进行评估、拍卖,但两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因被执行人黄某宝入狱服刑,民事赔偿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一度搁浅。
2019年5月,申请人向承办法官反映被执行人曾有一幢小产权房,后将该房变卖,按照常理应有履行能力。围绕这条线索,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展开了深入调查。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宝变卖房屋所得房款,转移到其子黄某君名下,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的意图明显。
掌握充分证据后,执行团队立即赶赴黄某君现居住地,依法传唤其到当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起初,黄某君拒不承认被执行人将房款转到自己名下,态度强硬。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出示了前期固定的相关证据,并告知其恶意隐匿、转移被执行人财产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此时,黄某君的心理防线渐渐崩溃,承认了错误,并承诺立即履行法定义务,并为其父黄某宝提供执行担保。当天下午,黄某君将筹得的28万元交到法院,这起被拖欠了三年多的涉民生案件终于得到解决。
自六月份“江淮风暴”夏季统一行动开展以来,潜山法院将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民生类案件作为攻坚重点区域,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1件,执行到位标的13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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