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时替民工讨回执行款

安徽法制报 2019-07-05 10:18 大字

□本报通讯员李赈

6月27日下午6点,虽已过下班时间,但潜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仍然一片繁忙景象,当江某红等17名申请执行人从法官手中领到久拖未决的“血汗钱”时,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8年8月起,申请人江某红等17名工人先后到被执行人安徽某服饰有限公司从事缝纫车工工作。该公司让员工入职时签订《员工入职须知》,但未与他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须知》中明确规定2018年8月31日前报名入职的熟练缝纫工享有2000元的开业福利,此项福利于2018年农历年底发放,但未实际兑现。今年1月31日, 17名工人因该公司长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这 未按约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被迫辞职。

人虽然离开了公司,但纠纷并没有解决。潜山市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调解未果, 名工人向潜山市劳动人事争议17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市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该服饰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江某红等17名工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给予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发相应奖励工资、补缴17名工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17名工人向潜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27日上午,江某红等17名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承办法官反映,该公司不仅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正在转移公司机械设备。接到情况反馈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洪。执行法官希望其能履行法定义务,但王某洪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法官将其带回法院,并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面对无法逃避的法定义务和动真格的司法惩戒措施,王某洪亲属来到法院,表示希望通过调解履行完毕该系列案件。王某洪被送拘留后6个小时, 余万元执20行款放在了执行指挥中心办公桌上,此时已经是下午6点。“这都是工人们的血汗钱,一刻都不能耽误,每个人的劳动都理应得到尊重。”虽已过下班时间,执行法官决定立刻通知17名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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