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八道”欲骗误工费 罚款五千

安徽商报 2019-12-24 08:13 大字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昨日获悉,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出罚款决定书,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有虚假陈述的原告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查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治疗结束后诉至宜秀区法院,要求司机及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一审中,其隐瞒工作情况,称自己系城镇居民,没有固定工作,不能提供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法院遂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误工费为19788.3元,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宜秀区法院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查某有工作且无误工损失,查某承认。二审法院认遂将一审判决中误工费损失一项予以纠正。

■说法

虚假陈述违背诚信原则

由于查某在一审诉讼中对自己误工情况的虚假陈述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且浪费了司法资源。宜秀法院认为,当事人查某故意作虚假陈述,扰乱诉讼秩序,违背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査某罚款5000元。查某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表示悔过,并积极缴纳罚款。

潘秋越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许家权/文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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