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19〕23号

安庆日报 2019-07-30 09:47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19〕58、59、60、6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1.庆自然出字〔2019〕59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菜市场)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85%,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

2.庆自然出字〔2019〕60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60%,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40%。

3.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1.庆自然出字〔2019〕58、59号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

2.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要求:竞买人(或者同一集团公司旗下的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年商业销售额不低于200亿元(需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

3.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庆自然出字〔2019〕58、59号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至拍卖报名截止日,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四、竞买约定。

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同时缴纳庆自然出字〔2019〕58、59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时,须同时竞买庆自然出字〔2019〕58、59号地块。

2.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同时缴纳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时,须同时竞买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

3.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4.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9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府路10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府路10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下午15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2019年8月1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下午15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2019年8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加本次二宗土地(庆自然出字〔2019〕58、59号地块视为一宗土地,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视为一宗土地)竞买的,可以只交纳一宗地竞买保证金参加其中二宗土地竞买,但必须按二宗土地中保证金额度最高的宗地要求交纳。竞买人在竞买中没有竞得前一宗地的,可以参加后一宗地的竞买。当竞得一宗地后,不得再参加另一宗地的竞买。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9年8月20日上午。拟定时点:

(1)庆自然出字〔2019〕58、59号地块:9:00-9:40;

(2)庆自然出字〔2019〕60、61号地块:10:00-10:40。

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2.挂牌日期: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3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10:00止。

3.拍卖挂牌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4.在拍卖活动时,所有地块的竞买人须于拍卖时间前20分钟到达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候。由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依次进入拍卖活动现场。

七、特别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在庆自然出字〔2019〕59号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安庆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3.竞得人须在庆自然出字〔2019〕59号地块内须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得小于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168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中心菜市场一处,用地面积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4.竞得人在庆自然出字〔2019〕58号地块内须配建18班小学,建筑面积不小于6723平方米,须优先建设;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5.竞得人须在庆自然出字〔2019〕60号地块内独秀大街与皖江大道交叉口,依据规划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的高端商业综合体,建成后须全部自持、整体运营。商业综合体内应设置一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书城,自营业态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否则视为违约,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6.庆自然出字〔2019〕60号地块竞得人自持的商业综合体须为新型O2O购物中心,该新型O2O购物中心应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聚焦零售模式,实现推广平台与物流仓储系统信息共享、会员数据化,达到推广、引流、浏览、购买、支付、交付、数据与会员的线上线下全流程打通,为消费者提供全新购物体验。否则视为违约,按本次出让土地面积以200万元/亩标准支付违约金。此款由迎江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56-5328584

2.竞买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账 号:529,070,101,500,001,827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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