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要主动叫停收取消毒餐具费

安庆日报 2019-07-12 10:04 大字

近日,家住人民路附近的王琦女士向记者反映,6月初,她在人民路一家饭店请朋友吃饭,去收银台结账时,感觉多付了10元,王女士询问收银员这10元是怎么回事。收银员解释说,餐具要收费,一套餐具收费1元,吃饭的有10个人正好收费10元。(《安庆晚报》6月25日)

经常在外就餐的人对“消毒餐具”并不陌生,由于它标注有“消毒”二字,人们用起来放心、吃起来安心。可这些餐具都不是免费提供,而要支付1到2元不等的使用费,这几乎已经成为消费者和商家默认的规则。

其实,早在2007年,中消协就消毒餐具的收费问题曾明确表态,餐饮企业必须向就餐者提供消毒达标的餐具、餐巾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其费用已包含在经营成本之内。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餐馆向消费者加收餐具消毒费的做法是一种转移义务的侵权行为。

餐馆向消费者提供餐具是消费者就餐应享的权利,强制收取费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犯,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如此,那么为何一些餐厅还明目张胆地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呢?一方面是因为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没有意识到收取消毒餐具费是一种侵权行为,稀里糊涂成了“被消费者”。即使知道, 为了避免

与经营者发生冲突,也只好被迫接受额外收费。另一方面是由于餐馆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还有就是餐饮场所收取消毒餐具费用,早已成为行业惯例,因而一些主管部门对此保持默许态度。

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是餐饮业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法规的明确要求。因此,经营者当守法经营,自觉叫停餐具消毒费,别为了中间那点蝇头小利,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对此也要敢于较真,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管部门更应主动作为,监管到位,敢于终结餐饮业这一消毒餐具收费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公布“黑名单”等加大餐饮业违法成本,让违法经营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毕竟,这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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