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高新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出台力争打造成长江中下游一流的生态文明特色园区

安庆日报 2019-04-05 11:12 大字

本报讯3月2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确立高新区强区扩权总体变革方向,赋予高新区市级行政审批权和用人自主权,最大程度释放活力,力争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长江中下游一流的生态文明特色园区,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高新区改革主要从六方面实现创新发展:一是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加大授权,形成闭环。强调强区扩权,突出高新区发展经济核心定位,坚持“应放必放,能放则放”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高新区管委会充分下放与经济发展、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密切相关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执法权,形成区内审批闭环,推动高新区在关键效率指标上达到全省前列。首期下放或委托的各类权力63项,由市直相关部门刻制“2号”行政印章,授权高新区管委会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高新区管委会行使相关权力,直接对市委、市政府负责。

二是在组织体制改革上精简高效,引领创新。在优化完善组织职能同时,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先配置经济发展方面组织资源,形成以经济发展为龙头,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为两翼,管理平台为支撑的组织体制。整合后,高新区内设工作部门13个,托管山口乡,下设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是在财税体制改革上加大支持,设立一级财政。强调发挥财政体制引导和激励作用,明确高新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赋予相应财权,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提供财力保障。建立市与高新区财政分配关系,切实支持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财政收支划分和财政专项支持范围;明确设立高新区金库、建立征管体系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等配套措施。

四是在用人机制创新上坚持因事设岗,以岗选人。强调打破身份界限,推行全员聘任(用)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环境。赋予高新区用人自主权,除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由上级党委决定以外,其余部门正职及以下雇员,全部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聘任。建立七级雇员体系,实行全员公开招聘上岗。机构调整后,高新区管委会雇员控制总数为139名。

五是在分配机制创新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强调优化薪酬结构,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充分调动广大雇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实现薪酬激励由“铁工资”向“活薪酬”转变,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确定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改革后薪酬结构由岗位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同时差异化设置薪酬机构比例,职级越高,绩效工资占比越高。

六是在考评机制创新上精简聚焦,坚持指标牵引。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项关键经济指标,同时,将国家、省、市对高新区的其他指标作为综合评价指标。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和安全指标,将关键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与高新区绩效工资总额挂钩。

(记者徐媛通讯员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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