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技术助推河长制名实相符 潘天庆

安庆晚报 2019-02-13 09:42 大字

1月21日,安庆市第一号总河长令正式签发,要求全面开展河畅水清主题活动。管好“盛水的盆”和护好“盆里的水”。进一步落实河长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安庆晚报》1月22日)

水是一座城市的眼睛,也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作为水域大市,安庆市在拥有丰富水资源的同时,水体受污染概率也随之增大。虽然近年来安庆市水环境通过治理,改善显著,但毋庸讳言,部分水环境的现状还难称满意。进一步落实河湖长责任制,推动河长制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有效提升全市水环境整体质量已刻不容缓。此次安庆市正式签发第一号总河长令,就显示出政府对于河湖治理的力度和决心。

要实现河湖长制名实相符,制度效能必须得到不断地释放。如果河湖长们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制度,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落实离不开考核。我们可借用“互联网+”实现对河湖长工作全流程全覆盖的实时监控。如可将河湖长们的手机装有“河长APP”,巡河轨迹、距离、时间等履职情况均被细化量化。做没做到定期巡河,有没有及时上报巡河问题,手机上都能显示的一清二楚,使其“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河湖长制落实难问题也就可以得到解决。

当然,有了新技术的考核,外部监督依然必不可少。实践已证明,任何制度,如果没有监管和问责,都等于纸上谈兵。因此,在进一步厘清各级河湖长责任边界的同时,对河湖长的履职情况和“总河长令”的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而不只有内部监督考核。要将各级河湖长的政绩与考核密切挂钩,对推诿失职者进行问责。这种问责,还要建立在实行由上级部门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基础上,实现河流生态环境损害的终身追责。也只有严格责任,才能给河湖长们以压力,倒逼他们提升执行力,让河湖长制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真正成为治污有效、提升全市水环境整体质量的有力武器。

现今,我们正处于一个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体现在河长制上,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不妨大量采用新技术,让技术为制度撑腰。比如,用无人机多角度动态俯瞰较大的湖面河流,用测量船检测湖泊河体的健康情况,既丰富河湖长们的监控手段,也能提高巡查的质量。同时,还可以打造和发展智慧城管信息系统后台,通过屏幕能清晰监控河道,使湖泊河流处于全方位的监管之中,再实施全方位的“立体治理”,从而实现宜城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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