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打通“奇经八脉” 去年市区肇事逃逸案侦破率达100%,事故调解成功率达97%

安庆晚报 2019-01-26 10:00 大字

风雪中,事故民警救助抛锚车辆。“交警从受案调查到下达事故认定只用6个工作日,法院对撞我的外地车及时诉讼保全,从受案到判决只用了两个月,较过去的类似案件节省了近3个月时间。”市民钱某表示,虽然被车撞伤有些“倒霉”,但是对事故处理结果满意,“比想象的快很多”。

这是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打通“奇经八脉”带来的高效与便民。2018年1月10日,综合服务中心开门运行,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法院、检察、司法、社保、卫生、保险等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的23家单位全部进驻,开展联合办公,实行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中心运行一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100%、交通事故调解成功率达97%,有效打击了交通违法犯罪,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建立机制强强联动

在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笔者看到,中心分为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区、交警办案中心、当事人接待区4大多功能区域。设在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有受理接待、车物损事故快处、工伤认定、医疗救助、法律授助、法院受立案、保险行业调解、保险理赔等29个工作岗位以及人民调解室和法院审判庭。交警办案中心设有指挥室、询问室、候问室、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醒酒室、医疗室等21个工作室。

在完善的硬件投入和精干力量的支撑下,综合服务中心接到交通事故警情后,公安交警负责调查认定事故责任,责任认定信息在下达后及时流转至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医保、社保等部门,并根据事故性质,细划流转流程。车物损事故:公安交警受案→调查认定责任→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上传数据信息→前往服务大厅工作岗办理快速处理手续;伤亡事故:公安交警受案→调查处理→认定责任→“四调联动”(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或法院判决。

事故处理模式改革后,以往由公安交警“大包大揽”的事情,依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事故伤者医疗,由医保中心、卫计委、保险公司等负责;事故财产损失确定,由保险公司、评估机构负责;善后赔偿,由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判决等负责;涉及到逃逸、因家庭原因无法履行赔偿等,由社保、医保、工伤等救济途径解决,部门依法各司其职,高效便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关乎民生,当群众在经历事故烦心甚至痛苦时,能感受到执法司法的公平、高效和便民,并有效减少社会矛盾,提高法律公信力。”安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文鸿的一番话道出了当地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大胆改革的初衷,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是前提、机制是保障、服务是目的,通过改革释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益,真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数据跑路公正透明

2018年4月8日,张某驾车碰撞到骑车的姚某,造成姚某死亡。一个月后,死者家属向综合服务中心宜秀法院道交庭起诉,道交庭当天即受理该案并迅速启动多元调解程序。通过法院牵头协调,保险公司与原告方就赔偿金达成一致。之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在线向宜秀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起亡人事故从立案到达成协议仅耗时10天,且全程电话沟通,没有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冤枉路。

“以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多次往返于事故处理机构、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之间,手续繁杂,耗时耗力。”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姜显龙介绍,现在驻综合服务中心法庭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中心”,委派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不用预缴诉讼费用,只需在调解点达成协议即可,大大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

笔者了解到,辖区宜秀区人民法院选派9名工作人员常驻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安庆市司法局在综合服务中心设置4个调解室,安排了8名人民调解员。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13653起,调解结案1422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以前因为各部门单位之间衔接机制不畅,难以全程监管,某些处理环节易滋生腐败。”姜显龙说,对此,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互联网+事故处理”模式,研发智能办公系统,实行网上信息推送,实现进驻单位间事故信息数据共建共享,提供事故当事人自助查询等服务,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做到了矛盾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化解。

优化调查勤务模式

2018年2月1日,市民杨某在奔跑斜穿非机动车道时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方向失控将另一行人吴某撞倒,造成吴某严重受伤,事发后杨某逃逸。

由于事发突然,现场未留下有效痕迹物证,侦破难度较大,综合服务中心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通过视频监控,比对嫌疑人人像特征,科学分析嫌疑人行踪轨迹,历时9天调查走访和蹲点守候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为了实现逃逸案件快侦快破,综合服务中心优化交警事故处理勤务模式。笔者了解到,结合公安机关勤务改革,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了原有的市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职能及业务,选拔了24名业务能力强的青年民警派驻综合服务中心,设4个事故调查外勤组,实行“2+1+N”勤务模式,即:2个处警组+1个备勤组+N个跟进组。

在运行过程中,2个处警组正常接处警,警情较多时,由备勤组加入处警,另外设置N个疑难重大案件跟进组,配合案件调查处理。对亡人事故和复杂疑难案件,一律公开认定、集体讨论;针对交通肇事逃逸、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口袋案”等问题。同时,严格规范事故处理执法,建立完善接处警规定、事故处理流程、案件研究审核、档案管理、办案中心使用管理等31项管理制度,实行“受案、立案、调查、认定”逐级审批和法制员审核制度,做到业务集中、监管集中、裁判标准统一。

“打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模式,不仅是各职能部门间的一体化流转的建立,更推进了我们公安交警内部对事故处理、案件办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一体化运作,是交警执法勤务的创新和改革。”在改革立意之初,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吴节海多次强调要着眼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交警事故处理勤务模式,充分发挥事故处理服务人民、打击违法犯罪的法定职能。

目前,综合服务中心已办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违法案件89起,行政拘留23人,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2起,侦破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胡艳孙维南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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