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案”受害人获救助 安庆迎江区检察院首例

新安晚报 2018-11-17 10:54 大字

本报讯近日,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积极拓宽案源,对遭受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10月30日上午,该院副检察长冯岚一行到丁某某家慰问,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民事侵权司法救助案件。

2015年12月6日,李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步行的丁某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某一级伤残,且需要聘请专业护工全天候护理,后续治疗还需更多费用。后丁某某将摩托车主起诉至迎江区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丁某某70万余元。案件判决后,被告未履行该判决,丁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场车祸令这个普通家庭陷入困境,后续高昂的医药费、护理费更让他们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对该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并深入户籍所在地调查了解丁某某的家庭经济生活情况。承办人认为,该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遂于5日内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为这个因案致贫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李敬红熊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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