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村至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 记者 白萍
安庆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医队伍结构合理、职业环境优化、人员待遇有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村医队伍。
创新村医管理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村医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记者9月11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安庆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医队伍结构合理、职业环境优化、人员待遇有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村医队伍。
探索村医“乡聘村用”
按照实施意见,首先将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在“五统一两独立”(即对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乡镇卫生院对具备乡村医生及以上资质的村医实行村卫生室人员聘用,积极探索“乡聘村用”的用人制度。
同时,要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原则,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质量、药品零差率、一般诊疗费、患者转诊、家庭医生签约、健康脱贫、计生服务等为主要指标,实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医绩效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
另外,县(市)、区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
落实乡村医生激励保障方面,将依托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三年制大学专科村医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各县(市)、区要建立在岗村医培训机制,制定村医三年培训计划,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可依托县级牵头医院,每年开展两次村医免费培训;市卫计部门每三年开展一次村医轮训。采用集中授课、视频教学和临床实践相结合方式,提高村医业务能力。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方面,重点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制度,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当地村干部政策执行。在岗村医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标准进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照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缴费。村医养老保险由县(市)、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每个村至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业务用房120~15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做到“六室”(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资料室、值班室)独立分开,配套设施齐全。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地区可适当增设村卫生室。
鼓励探索村级卫生服务与计划生育服务相结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便民水平。同时,各地要结合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按照《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统筹做好村卫生室其他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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