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前沿·执行网格员助解“执行难”
本报记者 胡劲松本报通讯员 方 华
5月28日,在外务工回到家中的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姥山社区居民张某某,在执行法官、当地干部和执行网格员协调下,与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就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赔偿事宜达成解决方案,吴某某终于拿到了拖欠2年赔偿款,法院的生效判决得到履行,案件圆满执结。
2016年5月,吴某某与张某某为水面使用权争执不下,直至相互殴打,吴某某颈部被张某某扭伤,张某某手臂被吴某某咬伤。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吴某某损失共计1.46万余元;原告吴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被告张某某损失共计5090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并常年在外务工,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其下落均无果。 5月28日下午,执行网格员汪崇明获悉张某某回到家中后,立即向执行法官通报,经多方努力成功执结该案。
安庆市宜秀区在全区建立的执行网格员队伍,为这起执行案件的成功执结发挥了积极作用。宜秀区法院副院长张健告诉记者:“基层执行网格员可以及时了解身边被执行人的动态,又可以发挥情况熟,关系密切的优势对案件进行调解,解决了法院在基层办理执行案件时对执行人情况不能及时、精准把握等难题。在这起案件中,执行网格员在掌握被执行人的行程后,及时向执行法官通报,又协助执行法官进行调解,执行网格员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
宜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章文凯介绍,为逃避法院执行,有的被执行人频繁更换住所致使无法查明其下落,有的藏匿、转移、毁损财产致使无法查明其财产,造成“执行难”。为此,亟待在基层建立一支对当地情况熟悉、素质过硬的队伍来掌握情况、协助联络、协调案件执行。
今年以来,宜秀区法院吸纳部分乡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及各级治保工作人员成为执行网格员,并建立了执行网格员协助执行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区共有305名网格员受聘为法院执行辅助人员,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送达法律文书、开展调解、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对执行网格员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真实情况或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法院予以奖励。
2016年初,宜秀区居民李某先后两次向徐某、方某借款共计21万元。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在多次向李某催讨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以自己无力履行判决为由拒不履行。今年3月,执行法官获得执行网格员的信息通报,及时上门展开工作。在采取现场说法、司法拘留措施之后,经执行网格员反复协调,案件得以成功执行。
据了解,建立执行网格员队伍以来,执行网格员共向法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120余条,协助送达法律文书8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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