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都有自己的“妊娠颜色”

安庆晚报 2018-08-08 09: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白萍)“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全面对照筛查,你的妊娠风险筛查结果为阳性,你应该在2周内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确定你的情况属于哪种风险等级,然后到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8月6日上午,宜秀区大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妇产科主治医师严艳萍正耐心地和一位孕妇进行解释。

以上严艳萍所做的工作内容,是安庆市全面实行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按照市卫生计生委6月底制定出台的《安庆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首次建册医疗保健机构应对所有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项目包括高危筛查、询问孕妇基本情况、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血常规、肝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等。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筛查机构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应当填写或打印《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并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评估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应当在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进行。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疗评估机构应当对照相关标准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实施细则要求,医疗评估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特别应在妊娠28周、34周、37周、住院临产各期应常规复评一次,及时发现新的妊娠高风险因素。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在县(市、区)级医疗评估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另外,安庆市已确定安庆市立医院和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安庆市立医院为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各县(市)均确定了本辖区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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