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要让孩子少受伤
法院将几个月大的孩子判给母亲,但父亲却拒绝给抚养费。5月22日,宜秀区法院执行法官准备强拘其父后才执结了这样一起抚养费案件。(《安庆晚报》5月31日)
一些夫妻闹离婚,结果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在孩子问题上闹出种种矛盾和纠纷:有的视孩子为累赘,当皮球踢来踢去,都不管;有的拿孩子当“人质”,采取过激手段逼迫对方现身;有的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还有的采取“封锁”孩子,不准对方探视的手段,或拒绝给抚养费等方式来“报复”对方,发泄心中不满……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对孩子造成潜在伤害。
平心而论,离婚是当事者的自由,结束一段痛苦的婚姻对于当事者自身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离婚导致家庭破裂,对于孩子而言就绝对是一件坏事了,他们的成长之路或多或少会受到一定影响。当父母的如果“离意已决”,就要设身处地为子女着想。在孩子问题上,双方要有话好好说,虽说不做夫妻了,但毕竟还是孩子的爸妈,父母之责是推不掉的,双方要共同努力,给予孩子更多关爱,让其充分感受到父母的温暖,把对孩子所造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而有关方面也要重视这一问题,对孩子家长的不当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让孩子能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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