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调解结案意外死亡案件

安庆晚报 2018-06-01 09:28 大字

本报讯(潘秋越 记者 周国庆)安庆市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结果造成了骑车人死亡,按照一般情况,这起案件要彻底解决需要很长时间,但宜秀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却用十天时间调解结案,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公交车与自行车相撞。2018年4月8日6时37分许,被告张师傅驾驶公交车驶离公交站台时,与姚女士骑行的自行车相碰撞,造成姚女士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姚女士当日经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该起事故经安庆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认定,被告张师傅负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张师傅所驾驶的车辆所有人为安庆市某公司,该车辆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起诉到法院。2018年5月8日,姚女士的丈夫和儿子向宜秀法院起诉,请求张师傅、安庆市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31.15万余元。宜秀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迅速启动多元调解程序,立即将案件委派给安庆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安庆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审核案件材料后向宜秀法院反馈初步调解方案,即向两原告赔偿28万元。两原告不同意该方案,认为至少需要28.6万元。

宜秀法院专职调解员随即进行多方沟通,促成保险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初步调解方案,赔偿28.3万元。保险公司调解员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在线向宜秀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无需缴纳诉讼费,也无需多跑路,只需在保险公司调解点达成协议即可。

温暖调解高于冰冷判决。调解绝不是“和稀泥”,也不是向当事人“妥协”,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而是对和谐共进社会的执着追求,一份温暖的调解远高于一份冰冷的判决。该案自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仅仅用了10天,且全程电话沟通,没有让当事人跑一趟冤枉路。若按照传统诉讼程序,该案不仅要经过开庭、判决至少需要三个月,若保险公司不同意判决结果,还需经过二审程序,另外,当事人还需要预缴诉讼费用5963元,当事人需要到法院立案、领取传票、开庭、宣判等多趟。宜秀法院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委派保调委调解,不再预先收取当事人诉讼费用,同时能够大大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当事人也不需要再一趟趟地跑法院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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