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老赖”还怎么赖下去?
□ 聂姗姗 安庆晚报记者 程呈
与人有财物关系时最怕的事是什么?大概就是怕,遇到欠钱不还、态度还极其蛮横的“老赖”。很多时候我们会说这年头欠钱的就是爷,没错,为了让借出去的血汗钱早日回到自己手里,很多人都不敢和“老赖”撕破脸皮,生怕真的得罪了“老赖”,他就更有理由不还钱了。那么现实生活中,对付“老赖”真的没有好办法了吗?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多年来,执行难成为长期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为决胜“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安徽省各级法院正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行动,今年又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各地法院如何解决执行难?晚报记者深入大观区法院,实地探访执行难如何破解。看看对付“老赖”,法律上有哪些杀手锏。
被窝里拘“老赖” “老赖”现身就被锁定
5月19日清晨6点20分,大观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主动出击,前往被执行人赵某住所,将正在睡觉的赵某拘传至法院。据了解,一家公司与赵某等签订了一份《供油合同》,根据已生效的判决书,被执行人赵某应当支付该公司欠款499197元及违约金80000元,赵某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6年,法院曾对赵某采取过拘留措施,赵某仍未履行义务。这次法院拟再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展示执行的决心和恒心,赵某终于承诺在自己的一笔工程款拿到之后协商还款事宜。
5月21日晚9点半,大观区法院“执行110”接线报——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余某现身了,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迅速出击,控制被执行人并将其带至法院。原来余某2014年5月向张某借款20万元,两个月期限到了,他于2015年2月和2016年4月各还款2万元后便不再还款。根据判决,余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张某借款16万元及利息。法院多次找寻余某无果,通过信息查控,执行法官了解到余某名下的房产尚处于抵押状态,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状态。今年1月5日,法官终于联系到余某,但余某表示只愿再偿还4万元。3月12日,执行法官收到消息,余某已抵押的房产正在出租,年租金近10万元,执行法官建议余某直接以租金来抵偿,却遭到余某的拒绝。随后,余某便“人间蒸发”。法官这次通过与警方联动控制了余某,余某表示无力偿还,经过询问核实,其银行卡也无存款可执行,于是执行法官果断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实施拘留。
自“江淮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大观区法院“执行110”全面开启,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征集执行线索,执行干警随时待命,与警方积极联动,一旦获取信息立即行动,第一时间锁定“老赖”行踪使其无所遁形,合力攻克执行难,截至目前已拘传被执行人35人、拘留3人。
拒不返还租赁物的“老赖”乖了
为进一步加快被执行人财产处置速度,提高案件执行质效,5月19日,大观区法院针对一批需要勘验、评估、拍卖房产以获得执行款的案件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执行干警分5个执行小组,7家评估机构参与,对28处房产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和评估,该批案件迅速进入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为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奠定基础。
5月19日,大观区法院还执行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37981元。
据了解,海口镇某村委会与吴某于1992年3月10日签订渔湖租赁合同后,吴某只缴纳了部分租赁款共计7032元,并拒绝交回租赁的鱼塘。根据生效判决,该租赁关系解除,吴某自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其占有的渔湖58.59亩、缴清所欠渔湖租赁款3798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均无可供执行财产。5月19日,执行法官将吴某拘传至法院,并通知村委会负责人到场共同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吴某立即缴纳了渔湖租赁款37981元,其他事项也与申请人达成一致。
法院如何“破解”执行难?
事实上,导致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多方面,可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的财产难动。”
执行难、难执行是多年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法院执行工作到底有没有力度?”、“法院是不是拿‘老赖\’没有办法?”
5月22日,大观区法院法官凌志祥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说道,“为决胜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安徽各级法院正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行动。大观区法院目前已通过官网、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载体,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社区街道等显眼位置张贴催告公告,达到群众基本获悉的效果,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截至目前,已有13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其中14名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曝光后主动履行了义务。”
另外,据记者了解,“江淮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大观区法院积极摸索“破解之道”,紧盯结案目标,针对各种类型执行案件特点,注重分析研判,即事即办,类事集中办,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大大提高了执行质效,共结案119件,到位标的额4932.31万元。
●延伸阅读
对付“老赖”的办法有很多
2015年以来,“老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2015年7月,最高法修改司法解释,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购买机票、高铁和动车一等座车票;2015年7月24日,最高法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2016年初,《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颁布,“老赖”的银行卡被看得更紧;2016年初,44个国家部委、中央机关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这些举措重要影响在于,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到开公司、做高管,小到乘飞机、高铁,以及去高尔夫球场这些消费行为都会受限。
督促“老赖”还钱,对付“老赖”有这些办法:
1、乘坐火车、飞机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住宿宾馆饭店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国家一级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费住宿场所;限制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高消费旅游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以及享受旅行社提供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内或旅游企业内消费实行限额控制。
4、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5、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6、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7、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等金融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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