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判决 法院强制清场

安徽法制报 2018-05-17 11:16 大字

本报讯 5月3日8点20分,安庆市大观区法院20名执行干警来到辖区新义街,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的一处房产实施强制清场。

据悉,陈某是安庆一家连锁超市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该超市与交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690万元,陈某以其两处房产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合同到期,陈某无力偿还,交通银行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约定再给一个月时间还款,但陈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银行遂申请执行。执行通知书发出后,陈某始终未履行其还款义务,原告交通银行遂要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由于陈某在将房产抵押后又租赁给他人经营,执行法官多次告知后,陈某仍拒不配合执行,承租人也不愿搬离,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清场。

经过近7个小时的行动,最终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

(杨闻珉记者陶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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