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群众公议员”工作卓有成效林典伍

安庆日报 2018-05-08 11:13 大字

2014年7月1日,安庆市出台了《安庆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成为继合肥之后全国第二个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的城市。三年多来,安庆市共招募两届250名群众公议员,包括县(市)区在内召开公议会议500余场,公议案件1000余件,提出公议意见 3000余条,将人民监督内置于行政过程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效的促进了安庆市各级执法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见安庆日报4月9日《视点版》)

这则新闻虽然是十几天前的新闻,其中提及的《安庆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已经出台了三年多了,但好新闻好办法市民会长久记取,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就是一个好办法,这样的新闻不能看后即忘。行政处罚案件当今社会很常见,尽管这类案件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它们一个共同点是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不好或不公,会损害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甚至把人民内部矛盾变成敌我矛盾。虽然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出现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时,最终会由法律来裁决,但这样不仅会让小事占用了法律审判资源,也会影响某项工作的进度,如果此时有一个代表群众意见又信守法律的群体出面公议,就会把许多矛盾尽快化解掉。在这种情势下,“群众公议员”应运而生。这种群众公议员不是站在执法机关立场搞“官官相护”,也不是站在执法对象立场上偏袒他们,而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说公道话,虽然最终决定还是由执法机关来做,但经他们这一道关,我看大多数矛盾就烟消云散了。

由于安庆市是继合肥之后第二个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的城市,所以经验还是不足的,还属于摸索的性质,所以开展这项工作尤其需要认真细致。笔者以为,这几点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第一,群众公议员的产生必须公开透明,在社居委或在本单位都要进行公示,对不合格的公议员要有罢免更换的机制,以确保他们工作有高水平。第二,个人认为,这些公议员不必有常设组织,只要在社区或某单位有个联络点就行,在行政执法很顺利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必出现,只有当出现纠纷时他们才有用武之地。第三,这些公议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政策水平,他们在平时也应该介入某些执法现场或可能出现执法纠纷的地方,做一些调研、宣传和劝导工作,相互间也可进行一些经验交流,以便届时履行好提高自己的公议员职责。第四,据我所知,安庆市有这么个好机制,大多数市民还不知道,所以要广泛宣传,让广大市民知道这么回事,也知道本小区本单位哪些人是公议员。这样,这个好办法就不会形同虚设,为安庆市的和谐做贡献,同时将会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

新闻推荐

莴笋炒腊肉 最是清爽解腻

本报讯(查灿华)“黄瓜莴笋最相宜,上市登盘四月时。”4、5月的莴笋,茎叶上带着新落的雨水,绿得发亮。宽长厚实的叶片挨挨挤挤地摆在菜场的摊子上,柔嫩翠绿,带着淡淡的清苦味道。莴笋味甘、性凉,肉...

安庆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庆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