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公园遛狗需严管更需自律

安庆晚报 2018-04-18 09:43 大字

陈先生的孩子今年只有五岁,一旦有空,他都会带着孩子到公园游玩。让陈先生感到不安的是,在安庆市莲湖公园、菱湖公园和外滩公园游玩时,经常发现一些市民在遛狗时,没有按规定牵绳,让自己的宠物到处乱跑,一些狗狗还随地大小便。这不仅影响环境,还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庆晚报》3月29日)

诚然,养狗属个人爱好,别人无权干涉。但若把狗牵到公园等公共场所,就不是简单的个人自由问题了。公共场所遛狗有着很大的危害,且不说遛狗不带狗绳极易危及人身安全,狗狗随处乱叫、随地拉撒则破坏了宁静优美的环境,既让市民很烦恼,也让公共场所“很受伤”。

虽说大多数市民都知道公园遛狗是不文明行为,且一些公共场所门口还高悬着““禁止携带犬只入内”的提醒标牌,但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迹象,无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市民对养犬规则遵守程度不高,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对市民养狗行为管束不够。

事实上,遛狗现象的频频出现,是对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考验。如果我们的制度再全一点、管理再好一点、执法再严一点,或许市民的抱怨声就会少一点。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文明养狗的舆论宣传,提高市民的遵章守纪意识;另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公园的管理,通过劝导制止、先礼后兵等方式,坚决将狗挡在公园门外。

当然,靠加强管理确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文明遛狗现象,但受管理人员、装备、时间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也会有“漏网之鱼”。笔者认为,只有当行政强制的行动真正提升为公众理智的行为时,公园遛狗现象才会越来越少。文明需要的是自觉,“与人方便则与己方便”。这要求每个市民不断强化社会公德意识,约束自我,管住自己,在文明养狗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共同维护城市之美。

文明养狗是个“良心规定”,对每个市民来讲,这不仅要作为一条口头禅时时念叨,更要作为一个自觉行为处处示范。如此,才能创造出人与狗、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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