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购买车位 物业不让停车
3月30日上午,市民王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在宜秀区山水文苑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然而,小区物业公司却不让我的车辆停放,让我十分郁闷。
安庆晚报记者 汪秀兵
王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他当初在山水文苑小区购房时,同时也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前两天,我准备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车位上,却遭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阻扰。”
王先生说,既然购买了车位,他就应该享受车位使用权。“为此,我与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对方不予理睬。”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山水文苑小区物业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解释,王先生在山水文苑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使用权,但其未交纳停车管理费。“因此,我们没让其将车辆停到地下车位。”
王先生不能认同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他说:“业主在小区购买商品房,因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是不是有权不让业主入住呢?”对于王先生的质疑,这名工作人员强调,王先生必须交纳停车管理费,方可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地下车位上。
记者随后来到了宜秀区房地产管理局。该局有关工作人员称,从业主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已涉嫌侵权。“不过,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王先生停车管理费是可以的。如果王先生不愿交纳停车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催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后经宜秀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协调,物业公司同意为王先生办理车库门禁卡。
新闻推荐
自棚改工作启动以来,为切实抓好此项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着力提升辖区居民幸福指数,大观区集贤路街道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提前行动,全力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专题部署。该...
安庆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庆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