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开区重奖招商引资上不封顶 对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
申请奖励的招商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要求,符合安庆经开区产业定位要求〖引进的项目须属于汽车(含新能源)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和其他战略新兴产业范畴〗,在安庆经开区内注册、建设、经营、纳税;同时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不新购置土地且投产之日起2年内累计实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本报讯对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对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不新购置土地且投产之日起2年内累计实缴税收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按照2年内累计实缴税收额的10‰给予奖励……近日,市经开区出台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实行重奖,上不封顶。
记者了解到,市经开区每年设立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申请奖励的招商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要求,符合安庆经开区产业定位要求〖引进的项目须属于汽车(含新能源)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和其他战略新兴产业范畴〗,在安庆经开区内注册、建设、经营、纳税;同时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不新购置土地且投产之日起2年内累计实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新引进内资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给予奖励;对新引进外资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对新引进中国500强企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对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不新购置土地且投产之日起2年内累计实缴税收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按照2年内累计实缴税收额的10‰给予奖励,且不进行封顶。
奖励政策同时规定,对新引进特别重大项目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对全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投资项目,奖励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记者江露露通讯员陈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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