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安庆市正式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 为港口企业年减负1500余万元
本报讯(华丛发卢向波)1月1日,记者从安庆市港航管理局获悉,1月1日起,安庆市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标志着自1982年起开征的货物港务费退出水运市场。据测算,安庆市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后,每年能向港口企业让利15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4年11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港口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实施,率先在沿江省份取消了货物港务费,随后江苏、湖北省分别于2015年1月1日、10月1日取消货物港务费,重庆市、江西省也分别在2017年3月1日、6月1日取消货物港务费,处在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的安徽省港口企业也迫切要求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与周边省市港口无缝衔接。2017年1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提出“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2017年12月11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取消货物港务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
取消货物港务费是一项惠企利企政策。安庆市早于2013年就出台《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安庆市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安庆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免收坐落在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港务费,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增强投资吸引力和招商竞争力。
据测算,安庆市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后,每年能向港口企业让利1500余万元,从而进一步降低港口企业物流成本,为港口企业减负松绑,增强港口企业活力,发展港口生产,扩大港口内贸进出口货物和集装箱运输,促进水运市场繁荣,实现港口大市向港口强市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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